海外存託憑證

海外存託憑證是一種衍生性金融商品,就是國內上市櫃公司將公司股票交付國外存託機構,由該機構以股票憑證的方式,以當地幣值計價,出售給海外投資人的一項企業籌資及投資人投資的工具。

當公司發行存託憑證時,必須提交同等數量的本國公司股票寄放於海外委託發行的存託銀行或信託公司在本國國內的保管機構,然後才能於海外發行相等數量的存託憑證。

發行存託憑證主要目的,主要是讓企業到海外募集資金,而對投資人來說也是一種投資工具,利用它投資各國企業的股票,無需面對複雜的國際結算問題,降低直接投資國際市場的風險。

例如當美國人想要買台灣公司的股票,比如想買台積電,台積電就到美國發行ADR,這樣就可以讓美國人在美國當地時間、用美國當地的交割制度,來買賣台灣的股票。

海外存託憑證的種類

依「發行地」不同來區分

美國存託憑證( 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ADR )

台灣存托憑證(Taiwan Depositary Receipts,TDR)

全球存託憑證(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GDR),通常表示是在歐洲掛牌。

香港存託憑證(Hong Kong Depositary Receipts,HDR)

就外國原有價證券之發行公司是否參與,可分為兩種 :

1.參與型存託憑證(Sponsored):係由外國有價證券之發行人與存託銀行簽訂存託契約,以約定由存託銀行協助發行之存託憑證,並由外國發行人承諾定期提供相關財務及業務資訊予存託銀行等權利義務。而後發行人將有價證券存入保管銀行,再由保管銀行通知存託銀行發行的存託憑證。

2.非參與型存託憑證(Unsponsored):係指發行原有價證券之外國公司並未介入,而由投資銀行或證券商將其由境外所購得之外國有價證券存入保管銀行,該投資銀行或證券商乃委託存託銀行發行之存託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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